学术预告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台科研〔2024〕41号)

来源:宣传统战部  时间:2024-04-24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职业教育领域政策理论研究,推动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助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转发《关于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聚焦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范围

课题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年。

职业教育年度发展报告重大

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重点

职业教育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

职业教育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研究重点

职业教育服务新质生产力研究重点

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

学校发展类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技工教育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等)(一般

重大课题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人须参考选题范围所列方向性条目,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规划课题面向全国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申报。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重大课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

上不能超过1/3。

5.中华职业教育社各级组织、行业企业等参与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届规划课题:1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获立项但仍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不得以已获立项或已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方式

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所属地域的课题征集、初审和推荐。各省级社推荐重大课题不超过1个,重点课题不超过4个,一般课题不超过5个,课题总数量不超过10个。

请各位有意向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4份,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送到科研处(行政楼505室),并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及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到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届时审核后报海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管理

中华职业教育社课题按照省部级课题组织和管理,鼓励各单位按照省部级课题对本研究课题进行级别认定。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直接管理,一般课题由所属地域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日常管理。

五、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由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初审和推荐,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终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立项。

六、经费管理

(一)中华职业教育社对重大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其余课题总社不提供经费。

(二)鼓励各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积极支持课题研究工作。

(三)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

2、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3、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初审指南

4、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4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