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支持科技特派员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我省农业农村一线,开展科技成果示范,提供产业技术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2024、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暨“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推荐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以我省陵水、乐东、东方、昌江、临高、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保亭和白沙等11个中西部“三区”市县为主要服务地。
二、推荐人员范围和条件
实施范围内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主体,所推荐人员为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行业技术协会以及农业科技型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人员应与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双向对接,提供推荐材料,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带动乡村企业(合作社)创新发展和带动农户致富能力,自愿到农业生产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具有社会责任。
(二)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和实地服务农业产业或开展成果转化的时间。
(三)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四)市县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所推荐人员原则上以省内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科技人员为主,其中本市县科技人员不超过5名。
(五)省科技厅汇总各市县推荐名单,结合当地产业需求,拟定“三区”科技人才计划选派人员方案。经审定后,由省科技厅下发选派通知,选派人员根据通知要求与受援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接并开展工作。
三、服务内容、方式和时间
(一)服务内容。一是选派人员在省科技厅指导下,围绕我省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面向我省“三区”开展农业科技结对帮扶工作。二是选派人员围绕受援地支柱产业的科技需求,开展专业调研,以当地具体的农业基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服务对象,为当地产业发展升级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二)服务方式。选派人员采取非挂职的弹性援助工作方式,选派人员需在省科技厅规定的时间内到具体服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报到登记,结合市县科技工作需求制定一年的援助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选派人员每月至少确保一次以上进村蹲点开展农技服务帮扶,其他时间根据市县需求采取热线电话服务、微信服务和组织农技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鼓励选派人员以小团队组织的形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相互弥补专业不足,真正做到对帮扶村农业产业的精准科技服务。
(三)服务期限。时间一般为1年,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经申请批准可连续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选派人员服务期间的人事、工资、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在岗同类人员的福利、待遇,原任职务予以保留。省级财政按2万元/人/年(含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给予经费补助;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二)省科技厅统筹“三区”科技人才项目和市县科技创新专项等经费,给予选派人员工作经费保障,支持选派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类科技项目,鼓励市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其他要求
各有关二级学院根据推荐人员范围和条件报送推荐人选,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2024年度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报送科研处邮箱。2024年7月10日前将2025年度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报送科研处邮箱。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三区 ”科技人才选派人员推荐表
2.2024年度海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人员情况汇总表
3.各有关市县推荐“三区”科技人才名额分配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8日